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创先争优 > 学习文件 > 正文

关于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来源: 发表日期:2010-11-11 16:21:45 点击次数:

  中小学阶段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成长期,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事关国民素质的提升和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保障中小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小学校的实际,现就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立足中小学校实际,灵活设计载体,讲求活动效果,把创先争优活动和教育教学等日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认真落实学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带领教职员工和学生努力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要求教职工党员立足岗位,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以模范行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促进校园和谐,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积极组织、教职工党员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深入广大师生了解校园舆情,及时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服务师生群众,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充分尊重和关心师生,切实解决师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让师生得到更多实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共同推动学校发展。要注重中小学教育的公益性性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教育问题。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中小学校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员思想上入党工作,为教职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保障。以党建带团建,促进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中小学校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各地教育部门党组织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当地中小学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或指导中小学校明确和细化“五个好”、“五带头”的具体标准及要求,树立好标杆。

  二、精心设计载体,确保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