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湖中学关于教职工自愿参加《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保险》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为了减轻我校教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后的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教职工(含临时工)可自愿参加“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保险”。 详见《双流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一、保险期限:一年(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0日)。 二、保险费:310元/人/年。 三、请愿意参加以上保险的教职工,于2018年3月27日前到总务处陈琴(短号:65508)老师处交费。 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棠湖中学总务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