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学校共青团工作职责
来源:中共双流县教育委员会党组 日期: 1991年9月1日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动员、组织和教育团员青年,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学校共青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核心,成为党的助手和学校行政的帮手。

  二、定期召开学校团委(总支)委员会,认真传达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总支)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开展工作的目的、任务、内容、步骤的方法。

  三、加强对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革命思想、共产主义道德、传统和形式、政策、任务教育,充分调动青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他们共同为国为民勤奋学习。

  四、加强对团员青年学生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做好学校团组织的经常性工作。对所有团员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建立健全团员大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基本制度,使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团组织的战半力和凝聚力。办好团校。

  五、关心青年学生利益,经常了解青年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克服缺点的困难,支持其合理化建议。

  六、培养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引导各级团干明确自己职责,教给其工作方法,培养其为青年服务的精神,努力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根据举和特长,合理安排其工作和学习时间,全面关心积极分子的健康成长。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七、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学校的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学校共青团的性质、作任务和作用,取得广泛的支持和帮助,并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互相支持,促进学校团的工作。

  八、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中共双流县教育委员会党组

  一九九一年九月试行

  一九九五年六月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