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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的由来

 


    中小学的语文,原来并不叫"语文"。清朝末期废除科举后,全国兴办了"新学",管这们功课称为"国文",当初的内容全是文言文。"五四"运动后,发起了白话文的运动,小学将国文改称为"国语",侧重学习白话文,中学则称为"国文",其读写上虽有白话文的内容,但还是以学习文言文为重点。1949年6月,当时的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着手研究通用教材,一些专家们认为中小学都因该以学习白话文为主,同时要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于是,在叶圣陶先生的建议下,将小学的"国语"课和中学的"国文"课统定为"语文"课。
    1955年,教育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教育要向苏联学习的问题,强调了凯洛夫《教育学》是中小学教师的必读书。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学语文照搬苏联的一套。不久,对教育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的认识,中学语文又进行了易名,改为"汉语"和"文学"两套课本。当然,这种做法很快就被否定了,"汉语"和"文学"又合二为一,仍称为"语文"。
    那么,什么是"语文"呢?《现代汉语词典》释为:1)语言和文字;2)语言和文字的简称。《新华词典》解释为:语言和文字,也指语言和文章或语言和文学。比较之下,后者的解释同中更广泛一些。但我认为,上边都是侧重于从知识上对"语文"进行阐释的。"语文"的内涵还应该包含着技能和技巧。有的专家用一副对联进行概述:上联为"字词句章篇"下联为"讲读说写演",横批为"精讲多联"。我看,这样的理解更为具体,也更为全面,不但从基础知识上进行说明,还丛基本功能上进行了发掘,而且还指出了教语文的基本原则,这是很中肯的。明白这一点,对于教师特别中小学的语文教师,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