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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会法律工作五年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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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省工会十大至今,肩负我省职工维权重任的工会法律工作迎来了新的辉煌:
     ——源头参与,注重宏观维护。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重点参与了《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企业职工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100余件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改,参与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问题的研究,并在职工工资、就业、住房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企业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等方面,积极反映广大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及时向党和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确立工会法律地位,巩固维权组织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16号批复精神和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规定,五年来,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现已有1万余个基层工会取得了工会法人资格。工会法人资格的取得,确立了基层工会在民事、经济活动和劳动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地位,巩固了工会开展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使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形象更加突出,开展维权工作更加扎实有力。
     ——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维权工作扎实有效。目前,全省共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5202个,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35万名。仅2001年,各级工会共受理职工举报1万余件,用人单位接受监督纠正4398件;督促435户用人单位为6万职工补缴了8075.93万元的社会保险费;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027份,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组织,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五年来,全省己初步建立和形成了劳动争议调处网络,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6840个,专兼职调解员33259名;协调、调解劳动争议案件44656件,成功率达83%;其调节劳动关系的功能得到了充分释放。
     ——构建职工法律援助网络,切实为职工提供法律帮援助。迄今为止,全省21个市、州和150个县(市、区)工会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组建率分别为100%和83%,部分省产业(局)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全省职工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形成。1999年以来,免费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万人(次);免费为困难职工提供代理参与仲裁、诉讼案582件,结案率达97%,胜诉率达8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精心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职工法律意识。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采取普法培训,送法到基层,开展街头宣传,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级工会已向职工发放宣传资料136万余份。2002年,省总与省人大内司委等五单位联合发文,共同举办了《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百万职工知识竞赛,参赛职工达104万人,大大促进了职工普法的深入,为工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总获得中宣部、司法部授予的“三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成都市、凉山州、省邮政等9个地方及产业工会被评为全国工会“三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省总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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