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险的概念
我国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职工基于共同需要,自愿筹资组织起来,以谋求职工利益为宗旨,利用市场机制,按现代商业保险的经营方式,实行社员民主管理,开展以较低保费,较高保障为目标的多种保险业务,体现自愿、互利、互济、民主、平等为特征的合作制保险经济形式。
职工互助保险的特性
1.民主、平等的社员制。互助合作保险组织是社员制。其所有权属于全体社员、参加互助合作保险的职工既是受益者,又是管理者互助合作保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自愿、互助、互利、互济。增强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保障职工生活需求,是个人与集体相结合,互利与互济相结合的保险行为,互助合作保险基金,除了大部分给参保的会员职工分红以及风险基金外,还提取一部分扶贫解困基金。
3.面向中低收入职工的需求服务,
互助合作保险组织主要为中低收入职工兴办低保费、高保障的险种,提供优良热情服务,贴近群众,偿付及时。
职工互助保险的性质
互助合作保险是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利性质的一种社员合作制保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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